释义 |
女方再婚没有能力给抚养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父母离婚后,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对方确实没有能力的,人民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其应当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注:《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