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的主体包括什么 |
释义 | 贪污罪的主体有: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就是说,从事国家机关公务的人; 2、准国家工作人员; 3、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委托,管理和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从法律规定可以看出,贪污罪主体有两个基本特征: 1、贪污罪主体所属单位的性质必须是国家或者国有的,或者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工作人员,或者上述国家单位委托或者派出的人员; 2、贪污罪的主体必须是从事公务的人,不包括从事劳务的人。只有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才能成为贪污罪的主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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