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实习期间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可以罚单扣分。 实习期间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机动车驾驶人记满12分的,取消其准驾车型实习资格。取消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规定取消其最高准驾车型的驾驶资格; 持有大型公交车、拖拉机、城市公交车、中型公交车、大型卡车驾驶证的驾驶员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取消准驾驶车型实习资格。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七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第七十八条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 (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 (三)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 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机动车驾驶人办理降级换证业务后,申请增加被注销的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且没有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