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北京关于社保缴费标准:北京市社保缴费标准是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最高不超过15669元。参加养老和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最低不低于2089元;参加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低不低于3134元。 还有北京社保缴费基数:1.养老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585.58元,个人246.56元。最高缴费金额:单位4392.42元,个人1849.44元。2.医疗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462.4元,个人95.48元。最高缴费金额:单位2311.8元,个人465.36元等等这些。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