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法律诉讼哪些人可以成为原告主体 |
释义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法律诉讼可以成为原告主体的人是行人、乘车人、车辆驾驶人和车辆所有人。行人,是指在道路上行走的人。乘车人,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包括以几种: 1.有偿同乘者; 2.无偿同乘者; 3.商家或有关单位特定接送的人; 4.乘坐班车的人和执行职务行为中的乘车人等。 一、交通事故伤人发生后处理的流程是什么 1、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4、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二、交通事故中的同等责任要怎么确定 交通事故中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且各方对于事故发生的过错程度是相同的,则认定各方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交通事故中的责任,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 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责任。 三、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索赔哪些费用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索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车辆维修费等费用。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 法律依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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