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房屋他项权证实际上是指在他项权利登记之后,由当地的房管部门核发和抵押人所持有的一种权利证书。 其实房产他项权指的是除产权人和共有权人之外的其他团体或者是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一般是指抵押的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所持有。 通常情况下,在购买房子的时候,如果是按揭贷款,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也会有他项权利的内容记载,说明他项权利人和权利的种类,比如典权和抵押权、权利范围、权利价值以及权利存续期间和注销日期,同时在他项权证书也会注明这些内容。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