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川市草种生产许可证核发流程有哪些 |
释义 | 一、银川市草种生产许可证核发流程有哪些 1、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告知书》。对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齐全或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后转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草原和湿地管理处。 2、申请材料齐全性核查 3、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对草种生产单位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进行现场查验。 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草原和湿地管理处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 5、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告知书》。对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齐全或符合法定形式的根据草原和湿地管理处拟批审签核发证件。 二、银川市草种生产许可证核发的法律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年修订) 第九十三条草种、烟草种、中药材种、食用菌菌种的种质资源管理和选育、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参照本法执行。 【部门规章】《草种管理办法》(2015年农业部令1号修订) 第十九条主要草种的商品生产实行许可制度。草种生产许可证由草种生产单位或个人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第二十一条申请领取草种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草种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二)专业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资格证明; (三)注册资本证明材料; (四)检验设施和仪器设备清单、照片和产权或合法使用权证明; (五)草种晒场情况介绍或草种烘干设备照片及产权或合法使用权证明; (六)草种仓储设施照片及产权或合法使用权证明; (七)草种生产地点的检疫证明和情况介绍; (八)草种生产质量保证制度; (九)品种特性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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