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办理完成后的领取时间是多久? |
释义 | 办理身份证手续后,六十天内可以拿到,最长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如果需要申请身份证,需要携带本人居民户口簿前往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天内可以拿到居民身份证,如果交通不便的地区最多可以延长三十天。如果公民在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身份证,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法律分析 办理身份证手续后,可以在六十天内拿到,最长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如果需要申请身份证,需要携带本人居民户口簿前往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天内可以拿到居民身份证,如果交通不便的地区最多可以延长三十天。如果公民在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身份证,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一、办身份证需要多长时间才可以 一般情况下在20个工作日内。正常不会超过60天,最多不会超过91天。《居民身份证法》中有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二、省外补办身份证需要多久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结语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办理身份证手续后,六十天内可以拿到,最长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如果需要申请身份证,需要携带本人居民户口簿前往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天内可以拿到居民身份证,如果交通不便的地区最多可以延长三十天。如果公民在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身份证,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因此,办理身份证的时间因地区和情况而异,但一般情况下在20个工作日内,正常不会超过60天,最多不会超过91天。省外补办身份证的时间与本地办理身份证的时间相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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