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方式有以下几种: 1、股东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2、股东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股东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股东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3、股东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股东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条件如下: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