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已经退休,不再是国家公务员,只是一个普通公民,但是退休之后,享受的是国家公务员的退休待遇。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 第三条 对于丧失工作能力,一九四九年九月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地委正副书记、行政公署正副专员及相当职务以上的干部九四二年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县委正副书记、革命委员会正副主任及相当职务的干部九三七年七月七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可以离职休养,工资照发。 第四条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