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是电子监控抓拍的车辆违章,可以在车辆违章地交警队窗口处理,也可以在车辆注册地交警队窗口处理;如果是交警现场执法处理的违章,应该在车辆违章地交警队窗口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