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了十年养老金两年的人去世了,还能拿到吗? |
释义 | 交了养老金去世可以继承缴费部分。职工非因工死亡的可以要求养老基金支付部分丧葬费、遗属补助金,职工未到退休年龄死亡的,可以继承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给职工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交了十年养老金两年,人死了,还能领吗? 交了养老金去世可以继承缴费部分。职工非因工死亡的可以要求养老基金支付部分丧葬费、遗属补助金,职工未到退休年龄死亡的,可以继承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给职工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交了养老金去世怎么办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给职工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非因工死亡的,还可以要求养老基金支付部分丧葬费、遗属补助金等。 工作满十年才能拿到养老金 一、养老金要交多少年才能拿养老金?1、养老金至少交15年才可以到退休的年纪才可以拿退休金。如果有单位,即使缴满15年,但职工还未退休,企业还得继续缴费,直至退休;个人缴纳社保的话,可停缴,也可继续缴纳。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二、养老金如何继承?职工在职死亡或离退休后死亡,其个人账户可以继承。具体为:1、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时,其继承额为其死亡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2、离退休人员死亡的,继承额按如下公式计算:(1)继承额等于离退休人员死亡时个人账户余额乘以离退休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本息占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比例。(2)继承额一次性支付给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个人账户的其余部分,并入社会统筹基金。个人账户处理完后,应停止缴费或支付记录,予以封存。 养老金保险交了,医疗忘交了,半年,可以补缴吗? 法律分析:可以补交,也可以不补,之前的钱还在。养老保险是可以累计计算交纳年限,即断断续续交纳是允许的。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是医保停缴3个月,就不能享受医保待遇了,看病住院就得自己花钱,不能报销,当然在你重新缴费1个月后可以刷卡买药或者看门诊了,半年后住院的费用就可以报销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老人未到退休年龄去世了,养老金可以继承么?已经去世九年了,一直没弄会过期吗 如果没到退休年龄,去世了的话,其养老金是可以由其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的。具体来说是:如果参保人员退休前死亡的,想要继承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那么就首先要办理死亡手续,死亡手续办理完成后,相应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和建立个人账户前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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