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济宁社保基数一览么 |
释义 | 2022年度,济宁全市企业社保费月缴费基数的下限为3980元、上限为19899元 2022济宁社保缴费基数 2022年度,全市企业社保费月缴费基数的下限为3980元、上限为19899元;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缴费基数下限至上限之间自主选择;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按6633元执行。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工伤保险单位按0.16%—1.52%的比例缴纳,个人不缴费;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7%,个人缴费比例为0.3%。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全部由个人负担。 社保缴费基数含义       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做好缴费基数调整工作 (一)对未完成申报缴费的月份按相关法规的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调整。自2022年9月起,缴费基数统一按照新的上下限标准进行调整,并按调整后的缴费基数核定社会保险费应收金额。 (二)对已完成申报缴费的月份进行缴费基数调整差额补退。对于本年度已完成申报月份的缴费,由社保部门9月底前批量生成缴费基数调整补退差额,差额为正数的,由用人单位随当月正常应收单据一起进行补缴;差额为负数的,由社保部门冲抵以后缴费。差额部分补退业务均由原单位代扣代缴或代办退费。参保单位可以通过“济宁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查询差额补退明细。 (三)不再调整缴费基数的情况。社会保险关系已转移接续到新参保地、死亡、出国等账户已结清人员,不进行缴费基数调整。企业已经在市场监管部门注销的,原则上不再进行缴费基数调整,如有特殊情况,依申请办理。 (四)缓缴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基数调整。已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缓缴期间产生差额的单位部分,待缓缴期满后与缓缴部分一并缴纳;产生差额的个人部分随当期应缴一并缴纳。 (五)按固定基数缴费单位缴费基数调整。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等按固定缴费基数核定缴费的单位,由社保部门批量生成补收差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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