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找证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 请了解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出具书面证实材料或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必须与双方当事人无利害关系。 (2)录音证明借贷事实。 (3)保留的借钱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记录等电子数据。 (4)保留的银行转账凭单。 凡是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相关客观材料都可以算作是证据,如书证、物证、影视证据、电子证据、证人证言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