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被起诉后判无财产怎么办 |
释义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人欠债还不起又无财产可执行的,如果只是暂时性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分期偿还,如果是没有劳动能力的,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 一、个人无能力还债怎么办 被告无力偿还债务的,可以通过以下的:1、可以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分期支付债务。经债权人或法院裁决,可以让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法院会强制偿还;2、债权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3、如果是企业的,要申请破产,进行破产清算。 二、债务太多还不起怎么办 债务太多还不起也得想办法偿还,这个国家有明确的规定。一般还不起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暂时无力偿还可以双方协商后进行分期偿还或者可以协商延长还款期从而减轻偿还的压力,永久无力偿还可以将债务人有价值的财产变卖后偿还。不管怎样所欠债务都是必须要偿还的。 三、没还欠条怎么办 1、诉前财产保全 建议当事人先查对方的财产,如果有房产或车子等资财在欠债人的名下,可先向法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将欠债人的财产先查封,为日后执行阶段做好准备,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逼迫欠债人现身。 2、到法院起诉还款 对方欠钱不还找不到人的,如果有明确的被告,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 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3、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 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拒绝支付失的,债权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将代管人列为被告。 4、尽量查询到债务共同偿还或者连带偿还责任人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如果能够举证证明借款用于家庭开支或者改善家庭生活等行为,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因此可以请求债务人的配偶清偿债务。 2)对于没有可执行财产的债务人,债权人可以追究保证人责任。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发生的重大困难情形,包括债务人下落不明、移居境外,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执行终结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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