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债务是谁负证明责任 |
释义 | 1.“为夫妻共同生活”应当始终坚持由夫妻中的举债方承担证明责任,夫妻中的非举债方不负举证责任。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主张举债为共同债务即举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一方负举证责任,因为只有举债人自己才最为清楚和了解举债的用途,也最容易证明该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除非其有故意隐瞒借款用途的别有用心。如果让对借款不知情的夫妻非举债方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既不现实,也很难完成。 2.如果夫妻中的非举债方能够举证证明存在法定的两种例外情形,即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约定财产分别制度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或者债权人知道该债务属于非法债务(如赌资、进行非法经营等),则该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 3.还要注意保护无过错的善意债权人。至于何为“无过错的善意”,从维护市场交易安全的角度来讲,无过错的善意债权人的利益也理应得到保护。 一、离婚债务如何举证 1、一方承认曾有债务,但认为债务已还清的举证责任 对于这一方面,一方承认曾有债务,但认为债务已还清,对此,不发生举证责任转换或倒置问题,仍应由主张债务存在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债务已还清者,只是承认原来曾有债务,并没有承认现在还有债务。对此,不能认为是对债务的自认,而应当认为是抗辩。在这种情况下,仍应由主张债务存在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2、单方举债的举证责任 夫妻离婚单方举债的,原则上由举债方举证。也就是说举债者认为属于共同债务,而另一方认为属于举债者个人债务,应当由举债者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举债者不能证明属于共同债务,则应当认定为举债者个人债务。 对于举证责任分配和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则可有例外,如下: (1)互相认为是另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都应举证。 (2)举债方认为是夫妻另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主张是共同债务,由主张是另一方个人债务的举债者承担举证责任。 3、共同举债的举证责任 夫妻共同举债的,原则上应认定共同债务。如果有相反主张者,由提出相反主张者举证。看下面这两种情况: (1)如果一方主张是共同债务,另一方主张是个人债务,由主张个人债务者举证,并由其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2)如果互相认为是对方个人债务的,双方都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一方举证不能,另一方能够证明属于对方个人债务,由举证不能者承担不利后果。双方都无法证明属于对方个人债务时,应认定为共同举债者的共同债务。 二、离婚后债权纠纷该怎么处理? 如果是离婚之后,一方承担了大部分或者全部的夫妻共同债务,在和对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起诉向对方追偿,要求对方承担他应当承担的部分。第二种情况是,债权人起诉一方或者双方,要求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那么这个和是否离婚并没有关系,只要是夫妻共同债务,经法院审查确属共同债务的,那么法院会判决双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但如果未实际举债一方否认是夫妻共同债务,而实际举债一方认为是共同债务的,那应当提出相应的证据证明,证明对方知晓并同意,或者证明所借款项确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对方借款时虽不知情但后期共同受益了,或者用于共同生活了,这样了会认定是共同债务。同时,对于债权人来说,如果被告之一否认是共同债务,则需要由债权人举证,证明所借款项,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经营,才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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