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从流程和环节来看,为了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程主要通过两个途径结算:一是通过国家结算系统自动完成,二是通过国家各级经办机构之间后台来操作完成。 群众需要参与和重点把握的环节概括起来就是三句话、十个字:先备案、选定点、持卡就医。 现在人社部已经发布政策: 1、取消所有需要就医地提供证明和盖章的程序,包括需要就医地基层社区组织、就医地经办机构和相关定点医疗机构的证明盖章。 2、简化参保地对转诊备案人员的审批盖章程序。原则上由参保地经办机构确定的医疗机构为参保患者提供跨省转诊住院证明,并可由参保人或医疗机构通过电话、传真或网络等多种方式告知参保地经办机构,经办机构办理转诊备案不再审批盖章。 3、参保地经办机构在为参保人员办理备案时直接备案到就医的地市或省份。参保人员根据病情、居住地、交通等情况,按规定选择就医地市开通的跨省定点医疗机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