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财产婚后变卖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视情况来定。婚前房产结婚前如果是由一方全额出资,并且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该房产属于登记者所有。婚后卖掉房产,也是属于登记者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一人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婚前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两人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婚前财产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名下,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或者房产所有者婚前财产还贷的,离婚时该房屋卖掉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