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省分公司怎么办理?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外省分公司怎么办理 1、母公司决策层有建分公司的决议,到建分公司的所在地工商局办理名称预登记(要特别提醒的是此时名称申请表填写的内容必须与后面分公司设立申请表所填内容要一致,不然就非常麻烦了,这是最新新的规定) 2、准备好材料:母公司章程与执照复印件(别忘了加盖公章)、法人委托书(要有委托事项与权限,经办人的身份信息)、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件与身份证信息; 3、分公司场地证明(自有房要有产权证,租赁房要有租赁合同,非城镇用房要有指定政府的证明); 4、经营范围根据国家现行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过母公司就可以,但你作为分公司(不能独立核算),不具备资质条件,如果经营范围涉及许可证经营的项目,你分公司不能与母公司一样的经营范围,你的经营范围只能是为母公司承接业务, 5、最后提醒一点:分公司设立后,你要持分公司执照到母公司所在地工商部门去备案;够简单了吧,无需什么验资报告、税务登记呀,因为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核算。 二、办理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 2、《指定(委托)书》; 3、加公司公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5、《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6、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i的批准文件。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登记注册的企业申请不具体核定经营项目的,应提交《承诺书》。 三、关于分公司的问题解答 网友提问:异地分公司办理三证合一需要什么资料 律师解答:三证指的是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需要的材料包括: 1.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2.联络员信息; 3.财务负责人信息; 4.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统计证正、副本; 5.第四项中有证书尚未办理的,出具尚未办理的声明书。若证书遗失,则提供刊登遗失公告的报纸;若营业执照副本遗失,则在提供报纸的基础中,出具由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遗失证明。 带齐材料之后直接去企业所属工商局大厅办理就可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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