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亲去世后财产是怎么分配的? |
释义 | 父亲去世后财产是怎么分配的? 父亲去世后应当将父亲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出一半作为遗产,加上父亲的个人财产发生继承。 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应当作为其配偶的个人财产,在继承父亲的遗产时,如果父亲人生前订有有效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确定的顺序和份额继承遗产。如果没有订立有效遗嘱的,应当按照法定顺序继承遗产。 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继承开始时,应当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继承的份额应当均等,但是如果各方继承人同意的,继承的份额可以不均等。 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民法典独生子女继承父母的遗产要怎样? 一、民法典独生子女继承父母的遗产要怎样 独生女继承父母遗产时首先要确认是否父母立下遗嘱,若有遗嘱则按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则是法定继承。 如果父母只有一方死亡,配偶仍健在的,配偶拥有继承权;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未死亡的,祖父母与外祖父母也有继承权。 二、遗产继承的原则是什么 遗产分配的原则有: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该内容由 李红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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