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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怎么办
释义
    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一般是由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一、离婚财产分割后能反悔吗
    离婚财产分割后一般是不能反悔的,但夫妻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子女抚养权判决标准
    离婚子女抚养权判决标准是:
    1.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2.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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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5:3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