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身份证一般不可以委托他人。必须本人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公安机关应当在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不超过三十日的时间。 办理身份证可以委托他人吗 办理身份证一般不可以委托他人。必须本人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公安机关应当在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不超过三十日的时间。 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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