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几次可以判决解除关系 |
释义 | 律师分析: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比较常见的情形是两次起诉才判离婚。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如果被告方坚持不离婚,那么法官会认定夫妻感情还没有完全破裂,通常不会作出离婚判决,要等判决生效的六个月之后才能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在第二次起诉离婚时,无论对方同不同意离婚,法官一般都会作出离婚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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