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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打官司有哪些程序
释义
    

法律主观:
    


    打官司流程 是指一般 民事诉讼流程 :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法院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但是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法院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排期开庭(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反各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 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向法院告诉提出再审申请; 6、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做出裁决(宣判);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判决文书确定的义务或 向法院告诉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1)裁定:可在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 诉,(2)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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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4:4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