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丧偶儿媳或女婿的婚姻财产分割问题 |
释义 | 再婚夫妻一方死亡的财产分割原则是遗嘱优先,没有遗嘱则配偶、子女、父母平均分。房产为共同财产,女方一半,其余一半平分给女方、女方儿子和男方孩子。遗产继承需要身份证件、不动产证书、死亡证明等材料。遗嘱可以更改,但只有遗嘱本人有权修改,其他人无权干涉。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指定继承人,赠与他人或设立遗嘱信托。 法律分析 一、再婚夫妻一方死亡的财产分割有遗嘱按遗嘱,没有遗嘱的话,配偶、子女、父母三方中的每个人平均分。(如果没有父母的话),房子是共同财产,一半是女方的,剩下的一半就是女方、女方儿子、男方孩子三人平分。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遗产继承需要的材料 1.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2.不动产所有权证书;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 4.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 5.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等。 三、遗产继承可以更改继承人吗 可以更改。遗嘱人可以对遗嘱内容进行修改,可以更改遗嘱继承人,也可以更改遗嘱继承人的继承顺序和继承的遗产份额。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遗嘱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对遗嘱内容进行变更。但进行遗嘱变更,只能有遗嘱本人进行变更。其他人无权对遗嘱人的遗嘱进行变更。变更后的遗嘱,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结语 遗嘱是再婚夫妻一方死亡后财产分割的重要依据。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如无遗嘱,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均分配财产。房产为共同财产,女方占一半,剩下的一半平分给女方、女方儿子和男方孩子。遗产继承需要继承人身份证件、不动产证书、死亡证明等材料。遗嘱可以进行修改,遗嘱人有权根据意愿更改遗嘱内容、继承人和份额,但只能由遗嘱本人进行变更。根据《民法典》,自然人可以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指定遗嘱执行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章 一般规定 第三百二十七条 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二十五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股权和其他投资性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二十九条 民事权利可以依据民事法律行为、事实行为、法律规定的事件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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