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庭户口如何划分? |
释义 | 新生儿上户口可选择宝爸或宝妈户口所在地,夫妻需商量。夫妻一人非农户口、一人农户口,孩子户口可选择。上户口时间最好在孩子出生一个月内办理,具体要求可咨询当地派出所。 法律分析 新生儿上户口可以到宝爸的派出所户口所在地,也可以到宝妈的户口所在地,现在可以进行选择,不过夫妻俩要商量好。新生儿上户口,如果夫妻两人一人是非农业户口,一个是农业户口,孩子的户口可以是非农业,也可以是农业,户口类别可以进行选择。给新生儿上户口还要注意一下上户口的时间,一般是最好在孩子出生一个月内办理上户口的事情,各个地方要求不一样,可以咨询当地派出所。 拓展延伸 家庭户口划分的条件和程序 家庭户口的划分是根据一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的。一般来说,家庭户口的划分条件包括:1.符合国家户籍管理法规定的家庭关系,如夫妻关系、父母与子女关系等;2.具备稳定的居住地,通常要求在该地连续居住一定时间;3.满足当地户籍管理部门的其他要求,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划分程序一般包括:1.申请:家庭户口划分需要向当地户籍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2.审核:户籍管理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核,核实申请人的身份和居住情况;3.审批:经审核合格后,户籍管理部门会进行审批,决定是否划分家庭户口;4.领取户口本:划分成功后,申请人可以领取新的户口本。家庭户口划分的条件和程序可能因地区而异,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当地的规定来办理。 结语 新生儿上户口是一项重要的事务,可选择宝爸或宝妈的户口所在地办理。若夫妻一方是非农户口,另一方是农户口,孩子的户口可以选择非农或农业。上户口的时间也需要注意,最好在孩子出生一个月内办理。家庭户口的划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和程序,包括家庭关系、稳定居住等。具体的条件和程序可能因地区而异,请咨询当地派出所了解更多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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