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被拆房屋的补偿费或者重置费,按照平方米的单价进行计算;搬迁周转补偿费,按照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每月给予的补贴;奖励性的补偿费,一般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的住户因积极配合房屋拆迁或者主动放弃拆迁可享受的一些权利。 一、房屋拆迁的程序为: 1、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2、拆迁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 4、发布《拆迁通告》; 5、选择确定评估机构; 6、入户调查; 7、评估结果公示; 8、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 9、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0、发放、领取补偿款; 11、拆除房屋。 二、房屋拆迁需要办理的证件: 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4、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_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