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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会务费准予扣除的标准是多少?(所得税清算)
释义
    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为:一类会议,住宿费500元/人天,伙食费150元/人天,其他费用110元/人天;二类会议,住宿费400元/人天,伙食费150元/人天,其他费用100元/人天;三、四类会议,住宿费340元/人天,伙食费130元/人天,其他费用80元/人天。按照《企业所得税法》,会务费所得税清算实行以下规定: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那么接下来我们把这个问题延伸下:会议费注意事项会议费由会议召开单位承担,不得向参会人员收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地方转嫁或摊派。各单位会议费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禁止以现金方式结算。严禁各单位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各单位应严格执行会议用房标准,不得安排高档套房。会议用餐严格控制菜品种类、数量和份量,安排自助餐,严禁提供高档菜肴,不安排宴请,不上烟酒;会议会场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不得使用会议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本次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旅游和与会议无关的参观;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整理的内容,请仔细阅读。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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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6 14:5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