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这里,私家车以节约成本为目的,经由驾车人同意,搭车者顺路搭车。驾车人在打车平台发布自己的行车路线,或接受他人的合乘需求,并通过打车平台与搭乘者搭乘合意。但搭乘者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用以分担私家车车主在油费、过路费、汽车维修费等方面的开销。发生事故后,应根据各方在交通事故中的过错责任大小来确定责任承担。具体有几种情况: 一是若交通事故损害的发生是由于第三方机动车的过错造成的,则应当由第三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是由于驾车人的过错发生事故的。车主或驾车人作为车辆的管理者,有义务保证搭乘人的人身安全,若搭乘人在拼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并受到人身损害,车主或驾车人有义务对其赔偿。若搭乘者在“拼车”中也存在过错的,可以适用过失相抵规则,适当减轻或者免除驾驶人或车辆所有人的赔偿责任。 三是由于搭乘人的过错发生事故的。此时,车主对搭乘人的损害赔偿责任可以免除或减轻,即过失相抵原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四是由于驾车人和搭乘人的共同过错而导致事故的发生。“拼车”车主与搭乘者如果事先就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协议,那么当发生交通事故产生人身损害赔偿时,双方可以按照协议中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搭顺风车出行出现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搭顺风车出行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 1、事故责任由对方肇事者负全责的,由对方对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2、顺风车一方承担事故主要或部分责任,造成搭乘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车辆驾驶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但应当予以部分减轻,驾驶人出于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该事故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