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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后可以指定赠与财产吗?
释义
    法律分析:
    关于民法典婚后赠予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婚后一方对另一方的房产赠与在登记前反悔的可以撤销,已公证的除外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为单方财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为共同财产,没有登记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有明确表示的遵其表示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则应认定为该房产为其父母对双方子女的赠与,该房子归于双方共同财产。离婚时则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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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10: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