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标题:报案材料;下面是报案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电话号码。报案内容:即事情经过,在何时何地被何人所盗、所抢、所伤;还要写明所述完全属实,如有虚假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最后签字、按指印,报案日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