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买房未过户不构成善意取得。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将动产或不动产处分给第三人,第三人善意依法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取得房产的第三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出让人无权处分该财产的情况下适用善意取得,受让不动产未进行登记前不属于善意取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