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挖重楼犯法。 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损害植物资源的数量较大:植物数量较多,破坏面积较大或者造成较大的生态环境破坏的; 2、损害植物资源的价值较高:植物资源属于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 3、犯罪情节严重:犯罪人员采取了欺骗、贿赂、暴力等手段实施犯罪,或者造成了较大的社会危害和环境污染的; 4、犯罪主体情况:犯罪人员属于职务犯罪、团伙作案、多次犯罪等情况的,或者是野生动物和植物保护工作人员、林业、公安、海关、检察院、法院等职务人员。 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 1、客观方面的构成要件: (1)采挖、破坏、运输、收购、出售国家规定的保护植物; (2)国家规定的保护植物名录中列明的珍贵濒危植物。 2、主观方面的构成要件: (1)有犯罪故意;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采挖、破坏、运输、收购、出售的植物为珍贵濒危物种。 综上所述,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侵害国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利益,威胁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故意采挖、破坏、运输、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及其制品,否则将面临行政处罚或刑事追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 【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