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鉴定之后应该怎么样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工伤鉴定之后进行核对鉴定结论,然后估算赔偿数额,最后处理赔偿事宜。 此外,在核定结论、估算赔偿数额进行赔偿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对鉴定结论不服或有疑义,可以在受到鉴定结论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结论申请。 2.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等等。 3.用人单位不服工伤认定。劳动者可以在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经过一审二审,得到撤销工伤认定或得到相关赔偿。 一、工伤事故该怎么处理 1、进行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于1年内提出申请。 2、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3、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内容包括劳动功能障碍和生活自理障碍。 4、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5、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赔付。 6、鉴定结论作出1年内,情况发生变化的,可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并根据新的鉴定结论进行赔付。 申请工伤认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必须仲裁以后,如有不服才可进入诉讼程序。仲裁之前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向劳动部门申请。 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鉴定,理赔。 二、职工因交通事故工伤对方逃逸工资怎么算 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事故,员工工资应该由责任方进行支付,单位是不需要支付或者需要补齐员工获得误工费的差额。 因为在民事赔偿中包含了误工费。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1、工伤报告程序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 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认定程序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 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 3、工伤鉴定程序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 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 窄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4、协商赔偿程序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 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 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5、劳动仲裁程序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6、法院审理程序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7、执行程序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8、申诉程序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则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36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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