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婚后财产属于共同财产,但无过错方可请求赔偿,如重婚、家暴等。一方隐藏转移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可少分或不分。夫妻书面约定婚姻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但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请求补偿。 法律分析 1、夫妻婚后财产原则上属于共同财产,无论谁赚得多或少,夫妻所得收入都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虽然你可以主张损害赔偿,但在现实生活中难以收集证据,法院也难以支持。 2、如果一方在分割共同财产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那么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不分给该方。如果另一方事后发现这种情况,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在书面协议中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而其中一方在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付出更多义务,那么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该予以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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