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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仲裁与诉讼的主要区别是
释义
    仲裁与诉讼有六个区别是:
    1、受理机构不同。仲裁由仲裁委受理,诉讼由法院受理;
    2、处理方法不同。双方约定选择仲裁解决合同纠纷的,不能再诉讼;
    3、处理原则不同。仲裁按照自愿原则,诉讼不以另一方意志为转移;
    4、受案范围不同。仲裁只能受理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发生的合同和财产权益纠纷;
    5、程序不同。诉讼如对一审不服还可以上诉,二审不服可在二年内申请再审;
    6、透明度不同。仲裁不公开,法院公开。
    仲裁的程序是怎样的
    1、受理。仲裁程序是以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起始。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时向被申请人发出仲裁通知书及附件;
    2、组庭。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和选定仲裁员。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则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向双方当事人发出组庭通知书;
    3、裁决。仲裁庭在将争议事实调查清楚、宣布闭庭后,应进行仲裁庭评议,并按照评议中的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若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则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
    一、申请行政仲裁的步骤是什么?
    (1)申请和受理。
    申请,是指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发生的争议依法请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的行为。提起仲裁申请是当事人为获得仲裁、解决纠纷的一种请求,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手段,也是仲裁机构行使仲裁权的前提。只有当事人提起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才能受理案件。
    受理,是指仲裁机构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决定立案进行仲裁的程序。受理是仲裁程序的开始,是仲裁机构开始行使管辖权的标志。
    (2)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机构仲裁案件,不是仲裁委员会直接仲裁,而是通过一定的组织实现的,这个组织称为仲裁庭。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组成有两种组织形式:
    ①独任仲裁庭,即由一名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
    ②合议仲裁庭,即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仲裁庭的组织形式由当事人约定,仲裁员由当事人选定或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3)开庭和裁决。
    开庭是仲裁庭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参加下,对仲裁请求进行实体审理和裁决的活动。开庭是仲裁活动的实质阶段。其目的是查-清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十六条 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项;
    (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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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2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