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发票跨月就无法作废的,所以跨季度的发票是不可以作废的。跨季度的发票因为开具有错误或者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无法实现作废操作的,就需要填写红字发票信息表,提交税局审批,通过之后在开票系统开具相应内容的负数发票冲销,然后再开具正确内容的发票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