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交通事故双方在协商赔偿的过程中,应当遵循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如果一方认为所获得的赔偿不合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证明: 1.医疗证明: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时,应当及时就医并保存相关的诊断证明,以证明受伤严重程度和医疗费用支出情况。 2.财务凭证:受害人可以提供与医疗上有关的支付凭证,例如医药费、交通费、护理费等。 3.证人证言:如果有目击者或者当事人以外的证人,可以作为证明事故经过和受害人损失的证人。 4.相关证据:如果交通事故涉及到车辆损失、停工损失、营业损失等财产损失,受害人可以提供相关的票据、合同、材料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条:“赔偿应当以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为限。”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责任方对于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应当给予赔偿,赔偿应当符合受害人的损失,包括财产损失、非财产损失等。”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受害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可以证明其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