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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解决遗产继承纠纷问题?
释义
    遗产继承纠纷的解决方式:继承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达成一个所有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想了解一下对于过继子女能否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过继子女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法律规定,自合法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形成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所以被收养人只能继承其养父母的遗产,而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除非生父母立遗嘱让自己的子女继承遗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想了解一下对于继承人之间的遗产是怎样分配的
    法定继承遗产的要满足以下原则: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一般应当平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5、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平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想了解一下对于哪些房产可以继承
    房产继承应注意如下问题:1、继承应当按照遗赠抚养协议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2、继承应当自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3、房产继承应注意的其他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想了解一下对于夫妻一方去世后财产如何继承
    夫妻一方去世后财产继承的方式为:一般情况下,先将共同财产中,属于夫妻共同的部分按照双方约定会法院裁判,予以分割,计算出遗产份额。然后遗产部分按照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想了解一下对于录音是否可以作为遗产公证
    录音可以作为遗产公证,录音遗嘱是法律所允许的立遗嘱的方式,遗嘱人在成立录音遗嘱时应当具有2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并且在遗嘱中记录名字与时间,然后将该遗嘱经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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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 4:0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