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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证丢失后想要再婚应当怎样处理
释义
    离婚证丢失了,想要再婚的,可以先补办离婚证。
    1、离婚证丢失后,可以进行补办。可以选择去当时办理离婚登记的民政局补办离婚证或者开具加盖查档专用章的婚姻状态证明。
    2、离婚后,再次进行结婚登记,需要出具离婚证或者相应的离婚证明。
    办理再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4)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一、登记需要离婚证吗
    要的,当事人办理再婚登记时,需要提供离婚证,如果离婚证丢失的,可以先进行补办。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二婚领结婚证需要什么材料
    二婚办理结婚证的,需要6种材料。包括:1、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本;2、居民身份证;3、本人无配偶证明;4、和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的签字证明、以及没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证明;5、三张两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6、离过婚的,还要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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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4:1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