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探望权的法律规定 |
释义 | 离婚后,法律规定了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权。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权探望子女,而另一方有义务协助。具体的探望方式和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达成协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法院做出判决。如果父母对子女的探望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法院可以根据法律中止探望权,但一旦事由消失,应当恢复探望。对于拒绝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个人或组织,法院可以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不能对子女的人身和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 离婚后对于子女的探望权,法律是有规定的。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拓展延伸 离婚后子女探望权的保障措施及执行实践 离婚后子女探望权是法律对离婚夫妻子女的一项重要保障措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父母双方都有权利和责任与子女保持亲子关系。为了确保子女的身心健康发展,法律规定了一系列探望权的具体规定和程序。执行实践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探望计划,并监督执行。如果一方未履行探望义务,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法律也强调了父母双方应该以子女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积极协商解决争议。离婚后子女探望权的保障措施及执行实践的目的是确保子女与双方父母都能保持良好的亲子关系,促进子女的全面发展和幸福成长。 结语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的探望权有法律规定。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权,另一方有协助义务;探望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如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如探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法院可中止探望。对于拒不协助探望的个人或组织,法院可采取强制措施。子女的探望权与父母的监护权是不同的,法院会考虑子女最佳利益,保持监护权和探望权的平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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