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价税合计公式 |
释义 |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50%为中央财政收入,50%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这就是价税合计,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税税率,需要确定税率。用不含税金额+税额=价税合计,不含税金额*税率=税额计算。 价税合计一般是指价外税。所谓价外税,是指税款不包含在商品价格内的税。目前,在我国,价外税最曲型代表是增值税。 价外税是由购买方承担税款,销售方取得的货款包括销售款和税款两部分。由于税款等于销售款乘以税率,而这里的销售款等于货款(即含税价格)减去税款,即不含税价格,因此,计算公式为:税款=(货款/(1+税率))*税率。 计算举例:含税价11700元,支付金额也是11700元,得知该增值税的税率为17%,即不含税价=含税价/(1+税率)=11700/(1+17%)=10000 第十九条 条例第九条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元,税款为两者的差额,即1700元。 法律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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