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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补充侦查有什么情形?
释义
    法律分析:
    补充侦查的情形:
    1、审查起诉阶段补充侦查的形式和次数: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者自行侦查;
    2、法院审理阶段补充侦查的形式和次数:检察官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并提出建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审理。但这个建议是2次为限。人民检察院应当在1补充调查将在几个月内完成。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发现被告可能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而起诉和移送的证据材料在这方面没有证据材料,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调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第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
    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
    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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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3:5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