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安全许可证需要下列材料: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原件一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5、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 6、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规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九条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