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出租人有哪些义务? |
释义 | (1)交付出租房屋的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占有、使用和受益。 (2)出租房屋保持义务:出租人应当保持出租房屋符合约定的用途 (3)出租房屋维修义务:出租人应当履行出租房屋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临时建筑物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解释》第3条规定,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不得请求支付租金;但是可以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房屋租赁纠纷如何确定管辖?上述规定仍是确定房屋租赁纠纷的管辖权的有效意见。 (1)房屋租赁纠纷一般应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 (2)个别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更符合两便原则的,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 租房纠纷很多人都会遇到,这也是一个令人心烦的事情,但是可以在租房时注意一些事项来避免租房纠纷,或者当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注意里面的条款。不要嫌麻烦,以后出现了一些问题,这会为自己解决问题提供很大的帮助。 一、租房终止拒腾房是什么纠纷 属于民事纠纷,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任何一方不愿意继续租赁的,合同因履行期满而终止,律师认为此时承租人继续占有房屋就不是依据合同的规定,而是一种无权占有行为,对房屋所有权人的所有权是一种侵犯,所以是一种侵权行为。另外,要说明的是,解除合同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不需要取得对方同意。如果对方拒绝腾房,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确认解除合同合法有效,判令对方赔偿损失,限期腾房。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房屋修缮、租金、腾退等纠纷,一般应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个别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更符合“两便”原则的,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当事人当然也就可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即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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