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监护权被掠夺或被限制是如何规定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从相关法律规定来看,子女监护权被剥夺或限制,只能由法院来仲裁或判决,这说明,如果想挽救自己对子女犯下的错,重获子女的爱,也只有通过改观自己,不要做伤害子女的事情。 同时,也可以通过与子女的直接抚养人或监护人协商,看看能否获得谅解,如果不能,还可以通过法院起诉; 通过判决来重获对子女的监护权,当然,前提是想要获得子女监护权的一方必须对子女的健康成长是有利的。 总的说来,监护权是法定的,如果父母一方没有对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父母任何一方对未成年子女都拥有法定监护权。 丧失抚养权的一方未必也丧失对子女的法定监护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