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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于婚姻后所赠与的财产,是否应视为共同财产?
释义
    婚后赠与是夫妻在婚姻期间共同获得的财产,除非特别规定,否则属于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规定的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赠与通常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期间获得的继承财产,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所有。但是,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规定属于一方的财产,否则不属于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第1款第4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期间获得的遗产或赠与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除了第1063条第3项规定之外。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第3项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规定的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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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5:4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