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赠与的房产在婚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释义 | 夫妻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属于个人财产,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不动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出资份额共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拓展延伸 婚后父母赠与的房产如何处理? 婚后父母赠与的房产如何处理,涉及夫妻财产关系和婚姻法规定。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夫妻婚前已经取得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但如果双方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婚后将个人财产改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父母赠与的房产在婚后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处理方式取决于夫妻双方的财产约定或协议。若无约定,可考虑制定书面协议明确房产归属,或通过公证、法律诉讼等途径解决争议。建议婚前双方明确财产归属,或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以确保财产权益得到合理保护。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婚后父母赠与的房产归属问题涉及夫妻财产关系和婚姻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视为个人财产。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可认定为双方按出资份额共有。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婚前取得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但可通过约定或协议改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方式应根据夫妻双方的财产约定或协议决定,建议明确财产归属或寻求法律专业人士意见,以保护财产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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