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婚后,如果父母赠与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则该房产属于该子女个人财产。如果双方父母出资购买房产并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则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需注意当事人是否有其他约定。 法律分析 1、如果婚后父母赠与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那么这被视为只对赠与人的子女进行的赠与,这个不动产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由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那么这个不动产被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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