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结婚后,父母赠与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但有例外。如果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登记在子女名下,则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若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登记在子女名下,则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 法律分析 结婚后,父母赠与夫妻的财产如果没有约定,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以下情况,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1、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其中一方子女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是当事人有另外约定的除外。 2、婚后一方父母单独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的,则该不动产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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